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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拟逐步取消纸质健康档案国家卫健委拟逐步取消纸质健康档案 2020年6月12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四个方面工作做了部署。其中,要求及时完善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健康档案信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 通知要求,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时完善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健康档案信息。 通知要求,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推广和务实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信息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主要依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开展服务并逐步取消相应纸质档案。 通知要求,按照规范、安全、方便、实用等原则,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经居民本人授权在线调阅和面向居民本人开放使用的服务渠道及交互形式。 通知要求,以提高感受度为目标,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将针对居民的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及时导(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在集中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时,要及时导入健康体检和健康状况评估等信息,方便居民本人查询。 通知要求,积极鼓励通过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居民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APP等应用整合基本公共卫生、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健康状况评估、用药信息查询和指导等服务,完善信息归集和共享,有效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 通知要求,鼓励合理量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线上服务的工作量,发挥绩效评价激励作用,有效引导和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 9月4日,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印发《广东省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使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地市,可在2020年底之前逐步取消相应纸质档案。其他地市经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后,明确取消相应纸质档案的日期,并报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备案。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定期清理维护制度。各地要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积极组织和督导有关单位通过随访、健康体检、日常门诊等多种信息采集途径,对现有电子健康档案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并及时甄别逻辑错误、缺失信息和虚假信息,确保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低于80%的地市,要创新服务方法,加快工作进度。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常住人口健康需求的挂钩机制,居民常住地服务机构加强对健康档案的维护管理。 《方案》要求,发挥信息支撑作用。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推广和务实应用为导向,充分发挥电子健康档案的基础信息支撑作用。使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地市,可在2020年底之前逐步取消相应纸质档案,依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开展服务。其他地市经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后,明确取消相应纸质档案的日期,并报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备案。鼓励合理量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线上服务的工作量,发挥绩效评价激励作用,有效引导和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 《方案》要求,以提高感受度为目标开展便民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将针对居民的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及时导(录)入电子健康档案。各地按照规范、安全、方便、实用等原则,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经居民本人授权在线调阅和面向居民本人开放使用的服务渠道及交互形式(如粤康码等)。有条件的地区可整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健康状况评估、用药信息查询和指导等服务,完善信息归集和共享,有效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 文章转载自:江苏档案信息网 |